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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居留证申请

欧盟及欧洲经济区以外的所有其它国家的国民进入法国均需获得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这种签证称之为短期签证。短期签证最长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如果外国国民希望在法国居留则应该获得长期签证。长期签证可使外国国民得到可延期的临时居住许可,也称作为临时居留证(cartedeséjourtemporaire),其期限为一年。

临时居留证的申请,应在进入法国后的头两个月内提出。

临时居留证发放有两种情况,即:1、经由主管行政当局衡量评估后发放的证件;2、属于应当给予(Délivrancedepleindroit)范围内的证件发放。

在第一种情况下,主管行政当局,主要是驻地所在的省政府或巴黎警察局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评估衡量的条件主要是:不会对公共秩序早成危害;有长期签证;已进入法国并有规律地在法国居住;有国际移民局医生签发的健康证书,并在法国作过健康检查;拥有生存手段的证明材料;还可能会考虑申请人居留法国的一些动机,如申请人想在法国工作,应就其身份获得相应的证件,如“雇员(salarié)证”、“商人(commerçant)证”、和“农业经营者(agriculteur)证”等。在申办临时居留证前,还需要获得劳动许可;这样得到的临时居留证,上面将会印有与其身份相关的字样,如“salarié”、“commerçant”等。如是临时性工作,也需要得到临时工作许可。居留证上印有“visiteur”的字样,表明证件持有者许诺不从事任何未经批准的专业活动。对于持有“visiteur”身份证件的人员,具体的财务要求是,其收入起码要与最低工资相等,并要求出具银行对账单、银行证明等来证实;而且还必须要办理在法国逗留期间的医疗自愿保险,这种险的保费比较贵。

在向驻地所在的省政府或巴黎警察局申办临时居留证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有效护照、身份证(如出生证)、三张近期免冠照片、住所证明(旅馆证明、房租收据、电费)、生活手段证明材料(银行证明、担保等)、国际移民局医生签发的健康卡以及与逗留法国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如工作情况下的就业承诺或劳动合同、家庭团聚情况下的家属证明)。

一般情况下,递交申请居留材料后,申请人会得到一张收据。收据上会注明审查申请材料的期限,一般在一个月以内,这也是允许申请人逗留的期限。也时常有这种做法,就是在申请人护照上批注,或发一个通知,而不是给收据。如果申请材料获得通过,申请人将会得到有效期为一年的居留证。

第二种情况,临时居留证属于应当给予。法国1945年11月2日颁布的一道法令(art.L313-11duCESEDA),对应当给予设定了一些具体条件,如:未成年儿童或配偶来法国家庭团聚,证明自13周岁起就常住法国,证明10年甚至15年来基本居住在法国;已经与法国人结婚,而且是经常来法国,配偶是法国籍等。

临时居留之后是长期居留。长期居留证(cartederésident)有效期10年,并可以延续。长期居留证的发放也有两种情况,即经由主管行政当局衡量评估后的发放,以及属于应当给予(Délivrancedepleindroit)范围内的发放。在主管行政当局衡量评估的情况下,申请人获得长期居留证的条件是:申请人至少5年连续不间断地常住在法国(允许假期等短期离开);如果属于家庭团聚,而且配偶一方已经具有长期居留身份,申请人连续不间断居住法国的时间减少至2年;申请人的生活条件,如职业工作、拥有的房屋、孩子入学等也是评估的内容;考察申请人融入法国社会的程度,如语言水平及对法国管理原则的了解等。在应当给予的情况下,要求的条件是:1、申请人的配偶应是法国人(法籍),而且至少结婚两年并生活在一起(需要拿出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报税单、银行账单等),申请人应与配偶一起宣誓,以表明共同生活没有中断;2、申请人最近10年期间拥有临时居留证(学生身份除外),也在此列。当然,应当给予也还有其它一些情况。

 
来源:日聪集团 作者:张涧 发布时间: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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